近日外出處理查封不動產,非常幸運地,債務人方面都有人願意配合開門,得以順利勘查建物內部情形。
走在屋齡已逾耳順之年的建築物內,走過一間又一間的空蕩房間、走過積滿灰塵的裁縫車、走過內窗紙糊的山水風光、走過梵香靜謐的神明廳,感覺每踏出一步,都踩著當事人與親友的生活記憶,那些逝去的歲月其實不斷在屋內反覆迴流,未曾消逝。
律師這行業,常像是多管閒事地走進了別人的人生,陪著當事人走上長長一段艱澀旅程,路上免不了沉浸在當事人所散發出的忿恨、苦痛、辛酸、無奈等情緒之中,各種情緒的業火不僅燃燒著當事人,其實也摧殘著律師,訴訟多長,就燒多久,直到碰上萬念俱灰的大雨澆熄一切,或者已經跋涉來到足以放下一切的天涯海角,這才在分岔路口與當事人道別,默默祝福他自此安好,遠離紛擾。
承載共同成長記憶的房屋,在手足各自成家立業後,成了訴訟糾紛的導火線、嫌隙的起源,最終還是要將父母遺留的愛,敲碎均分,以示公平,曾經的家人要徹底地分道揚鑣,才能弭平數不清的恩怨情仇。
不動產如此,其他更須臾短暫的物件呢?回想起實習的時候,見到事務所倉庫內堆積如山的卷宗,視為珍寶,彷彿裡頭盡是挖掘不完的經驗承傳以及赫赫戰功,對於未結案件的卷宗更是呵護備至,像是承載聖潔光輝的物件,必須日日擦拭膜拜,它才會庇佑自己在法庭上仗義直言、擲地有聲。
經過了很多年,迷思就像是晨霧般漸次散去。卷宗既為物,卷內資料盡是記載著別人的人生,在委任關係結束後,終有一日要銷毀,以確保當事人的案件資料不會外洩。既然卷宗註定要化為塵埃,那麼存在的外貌態樣就不重要,重要的是曾經存在的過程,是否給執業律師及當事人帶來便利與實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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